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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本市107年新住民友善學校表揚計畫」
一、依據本府107年2月26日府社新字第1070044611號函及107年6月7日府社新字第1070139402號函辦理。
二、為推動新住民多元文化教育環境,營造友善關懷之學習氛圍,特辦理表揚計畫,獎勵積極投入並表現卓越之本市公私立各級學校,以打造新住民優質求學環境,提升國際觀及學習能力。
三、本表揚相關資訊如下:
(一)獎勵對象:本市公私立各級學校於107年1月至9月積極營造新住民友善校園環境等措施。
(二)獎勵名額:擇優錄取若干名。
(三)評選基準:
1、服務作為(40%):提供新住民服務措施、辦理多元文化活動及宣導、購置新住民相關圖書、器具、服飾、文物等。
2、校園營造(40%):提供新住民友善學習環境、設置語文學習情境教室、多國語言標示等。
3、創新與特色(20%)。
(四)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07年9月28日(星期五)止,以紙本公文函送應備文件至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另傳送電子檔至承辦人電子信箱(maggierose@ms.tyc.edu.tw)。(紙本資料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紙本及電子檔送出時,請來電確認:03-3322101#7467陳小姐)。紙本資料及電子檔均收訖,視為送件成功。
(五)應備文件:
1、公文。
2、新住民友善學校遴選表(如計畫附件1)。
3、佐證資料及成果照片。
(六)獎勵方式:頒贈新住民友善學校獎牌1座,並公開表揚;另函請學校依權責就相關有功人員從優敘獎(或獎狀)。
四、相關資訊可逕至本局最新消息(https://goo.gl/fpXSnM)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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