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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財團法人中華電信基金會「108學年度中華電信方賢齊先生獎學金申請辦法」(進修部教學組)
校內送件截止日:108年9月10日(二)前
一、宗旨:
中華電信於民國一百年「前電信總局總局長方賢齊百歲誕辰」設置「中華電信方賢齊先生獎學金」 ,以 感念方賢齊先生對臺灣電信的貢獻與付出,並鼓勵學生積極參與社會服務、公益活動、關懷鄉土、扶助弱勢群體,協助縮短數位落差,貢獻所學所能服務社會,促使更多學生從事志工服務,以達到服務學習之目的。
二、獎勵對象:
全國公、私立高中職在學學生。(不含高一學生)
三、申請資格:
(一) 前一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 80分以上,且學業成績全部及格者。
(如以等第計分者至少需達A-,成績換算對照表請見附件說明
(二) 需符合低收入戶或家庭清寒條件。
(三) 同時符合以上條件者,始能申請本獎學金。
四、錄取名額及金額:
60名,每名頒發獎學金 1萬元整。
五、申請時間 及方式
(一) 即日起至 108年 10月 4日止,以郵戳為憑。
(二) 申請辦法及申請 文件 ,請至 『中華電信』 官網: www.cht.com.tw或 『中華電信基
金會』官網: www.chtf.org.tw下載 。
(三) 請於期限內將申請 文件 以 「 掛號」寄到下列地址,並註明申請組別:
100台北市信義路一段 21-3號 705B 中華電信基金會 收
(聯絡電話: 02-23445766 翁 小姐 、張小姐 )
六、申請文件:
(一) 填具高中組申請表格乙份
(二) 前一學年成績單正本乙份(上下學期)
(三) 自傳(最多不得超過 1000字)
(四) 在學證明(學生證正反面影印本)
(五) 低收入戶(清寒)證明或村里長證明
(六) 教師推薦表格(請見申請表格)
(七) 個資保護法同意書 申請人需簽章 未滿 20歲學生須有法定代理人簽 章)
(八) 其它:前一學年社會服務或社團服務經驗(自 107年 9月至 108年 8月底 並檢附校方或機構單位開立之證明文件(若無,可免繳)
※上述資料供申請中華電信方賢齊先生獎學金之用,恕不寄還。上述資料供申請中華電信方賢齊先生獎學金之用,恕不寄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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