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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桃園市政府修正發布「桃園市政府促進青年社會參與補助作業要點」,並廢止「桃園市政府青年國際志工服務補助作業要點」。(活動組)
說明:
一、「桃園市政府促進青年社會參與補助作業要點」,業經本府於109年1月7日以府青公字第10900031591號令修正發布,詳如附件。
二、「桃園市政府青年國際志工服務補助作業要點」,業經本府於109年1月7日以府青公字第10900031592號令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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