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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簡稱武漢肺炎)疫 情,請各機關學校配合中央防疫措施,積極防範侵占或挪 用防疫物資等情事發生一案
一、依據本府政風處109年2月25日桃政安字第1090000963號函轉法務部廉政署109年2月19日廉政字第10907002070號書函辦理。
二、近期武漢肺炎疫情蔓延全球,相關防疫物資(如額溫槍、口罩、酒精、藥品及防護衣等)對於國人健康格外重要,鑒於過去曾發生政府發放急難救助或防疫物資,遭侵占或
挪用之情事,請各機關學校參照行政院頒「物品管理手冊」等相關規定,謹慎處理防疫物資採購及發放,預先檢視其領取資格登記或物品管理、使用等相關作業流程,確保物資公平分配,並覈實簽收及登錄管理,避免遭挪用或侵占情事,為全民健康把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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