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近來寒流來襲,請貴校(園)提醒學生及教職員工務必留意保暖措施。(衛生組)
一、 |
依據本府109年12月30日市政會議裁示事項辦理。 |
二、 |
寒流期間,請貴校(園)提醒學生及教職員工穿著禦寒衣物,如帽子、口罩、圍巾及手套等,並注意四肢及頭頸部保暖。有早起運動習慣者,建議等太陽出來、氣溫回升再外出運動,或改於室內運動。 |
三、 |
請提醒學生及教職員工於使用熱水器時應確保通風良好,避免一氧化碳中毒;使用電暖器等設備時應注意用電安全;使用熱水保溫袋及暖暖包等用品時,應避免長時間於同部位使用,避免發生燙傷情事。 |
四、 |
另請適時關懷家中長者、三高及心血管疾病患者身體情形,嚴防因低溫及溫差過大,促發心血管疾病之急性發作,倘發生胸悶、頭暈、呼吸不順暢等症狀時應儘速就醫治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