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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2 學生美術作品展覧徵件計畫(訓育組)

桃園市立中壢高商109學年度第二學期學生美術作品展覧徵件計畫

 

  • 目的:拔擢美術創作人才,鼓勵美術創作。
  • 主辦單位:學務處訓育組。
  • 協辦單位:美術科教師。
  • 徵件類別:水墨、書法、篆刻、膠彩、油畫、水彩、版畫、雕塑、攝影、漫畫、美術設計等。
  • 參賽資格:凡本校學生皆可報名參加。
  • 送件方式:請將作品與報名表一同送至學務處訓育組。
  • 展覽:
    • 入選的作品將於本學期於圖書館展覽展出。
    • 主辦單位得視各場地狀況保留作品布展彈性。
    • 作品展出有安全顧慮者,主辦單位得要求作者親自到場協助布展,或不予展出。
  • 活動期程表

簡章公佈

1102

收件期程

11045日~110416

公告入選名單

110423日後

佈展

110430日後

展出時間

於校慶時間(5/23),本校圖書館展出。

 

  • 獎勵:入選者,發給入選獎品與證明乙紙,另嘉獎乙次。
  • 其它:
    • 作者對本展覽之審查、作品陳列及專輯編印方式不得提出異議。
    • 每班可多人報名,不限人數。
    • 作品可以自行裝裱,無裝裱作品由主辦單位統一處理
  • 本辦法陳請  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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