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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曾任私校專任教師年資未曾採計敘薪年資疑義 , 請洽人事室
人事室通知:

公立高級中等學校專任教師職前曾任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專任教師年資,教師證書科別與聘任科別依「中等學校任教科別教師證書對照表」認定,屬於同群-專長者,或未區分專長之群別屬於同群者,可採計該段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專任教師年資辦理提敘薪級至所聘職務等級最高年功薪。

若本校同仁符合以上私校專任教師年資,其重行敘定之生效日,如於110年7月1日前申請者,得追溯自110年6月2日起生效;於110年7月2日後申請者,自申請之日生效。

爰請本校教師如有符合以上私校專任教師年資者,請盡速聯繫人事室,若有疑義,也可逕洽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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