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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行政院為落實「0-6歲國家一起養」政策,軍公教人員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加發平均月保險俸(薪)額2成,自110年7月1日起同步實施(人事室)
主旨:行政院為落實「0-6歲國家一起養」政策,軍公教人員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加發平均月保險俸(薪)額2成,自110年7月1日起同步實施,請查照。
說明:依行政院110年6月21日院授人給字第1104000594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行政院函.pdf 144.49KBy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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