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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桃園市110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
一、依據110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及110年8月18召 開之本市110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學生美術比賽籌備會議決 議辦理。 二、比賽重要日程事項摘錄如下: (一)承辦學校:陽明高中(北區)及楊梅國中(南區)。 (二)報名日期:110年9月18日(星期六)至110年9月26日 (星期日)23時59分前至《桃園市學生美術比賽報名網 站》(http://art105.tyc.edu.tw/)以校為單位為學生 報名。 三、比賽重要事項提醒如下: (一)報名方式:一律採網路報名,未完成網路報名者,不予 收件,報錯組別者亦不予收件。 (二)繪畫類、平面設計類、漫畫類、水墨畫類、版畫類、西 畫類中,需現場創作之類組暫不公告,該類組獲本市學 生美術比賽前三名者,其作品經全國賽評審委員擇優 者,應參加110年11月13日(星期六)下午1時30分於郵 政博物館舉行之現場創作(時間、地點如有變更另行通 知)。 (三)版畫類作品為預防作品彼此黏貼之現象,得以透明膠片 覆蓋,未乾透者不收。 (四)另請貴校注意參賽學生作品規格大小是否符合比賽要點 規範,不合者一律退件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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