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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111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及技優入學招生群(類)別及技藝技能優良職種類別對照表與採計之技術士證及競賽項目(教務處)
一、 依據「中等以上學校技藝技能優良學生甄審及保送入學辦法」,符合參加甄審及保送入學之各類競賽、展覽之認可,由各學年度入學招生委員會辦理。
二、 111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採計之競賽、展覽及技術士證(草案)如附件一;技優入學所採計之競賽、展覽及技術士證(草案)如附件二。
三、 自111學年度起,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招生乙級技術士證職類之各招生類別相關度及優待加分比率調整案,業經教育部108年7月16日臺教技(一)字第1080100931號函核定。前揭有關各招生類別相關度及優待加分比率調整係以107學年度所採列乙級技術士證職類為基準,並由技專校院招生策略委員會公告在案,本會將據以辦理111學年度招生作業,不再異動(如附件二)。
四、 本學年度僅就108至110學年度新增乙級技術士證職類之招生類別,由本會調查彙整各單位建議後,提送本會111學年度技術會議審查議決招生類別之高、中或低相關度。
五、 依據教育部109年8月13日臺教技(一)字第10900003831號函核定,111學年度起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招生,增列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證書納入報名資格,上述證書所採認之招生類別及相關度優待加分比率,業經技專校院招生策略委員會公告在案,本會將據以辦理111學年度招生作業,不再異動(如附件二)。
六、 另自112學年度起,有關乙級技術士證或普考證書各職類之新增、招生類別增刪或優待加分比率調整案,將另由本會調查彙整各單位建議後並召集相關領域專家,提送當學年度技術會議審查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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