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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學年度市立中壢商業高級中等學校校刊徵稿辦法(學務處)
110學年度校刊徵稿辦法
一、 目的:激發學生創作動力並提供學生發表創作平台,以提升本校文學風氣。
二、 主辦單位:壢商青年社
協辦單位:中壢高商學務處社團活動組、壢商國文科老師
三、 徵稿資格:中壢高商全體學生皆可投稿。
四、 徵稿格式:
1. 以word檔繕打並製作。
2. 全文以新細明體、新式標點符號、字型大小16創作文章。
3. 內文標明「班級、座號、姓名、學號、題目、ig或line id的個人聯絡方式」
4. 檔名標明「校訊徵稿」,寄至「lsyc201@gmail.com」(若不符合格式恕不受理)。
五、 題目:
1. 壢商潛力股:參加過校內外競賽之作品皆可並須附上參賽心得且必要時需接受壢青社之訪問,字數須500字以上。
2. 壢商看世界:有關時事議題之報告及個人心得,字數須500字以上。
六、 徵稿時間:自公告日起至111年1月7日星期五。
七、 獎勵辦法:
1. 投稿者:核發公共服務時數1小時。
2. 獲刊者:核發公共服務時數2小時,嘉獎乙支,獎品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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