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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有關補助「高級中等學校編制內教師參加客語及閩南語能力認證中高級報名費」相關事宜(人事室)
主旨:有關補助「高級中等學校編制內教師參加客語及閩南語能力認證中高級報名費」相關事宜,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客家委員會111年度第1次客語能力中級暨中高級認證簡章及國立成功大學全民台語認證2022年春季報名簡章辦理。

二、國教署補助編制內現職教師參加本土語語言能力認證之報名費,並請依下列事項辦理:

(一)客語能力認證中高級:認證當天(111年3月27日)請務必攜帶准考證,考試結束時,當場請監試人員蓋到考證明章(逾期概不受理),作為請領「認證報名費」補助之依據,該證明事後不予補發。

(二)全民台語認證:認證當天(111年5月28日)請務必自行印出准考證並攜帶至考場,考試結束時,至各考場「考生服務處」加蓋主辦單位「應試章」(逾期概不受理),作為請領「認證報名費」補助之依據,該證明事後不予補發。

(三) 請報考語言認證測驗之編制內現職老師配合辦理。

三、檢附原函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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