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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111學年度教師成績考核會委員選舉 請編制內專任教師於8月30日起至8月31日16:00前至人事室投票
依據: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第9條。 公告事項: 一、選舉時間: 111年8月30日(星期二)8:00起至8月31日(星期三)16:00時止。 二、實施地點:本校人事室。 三、實施對象:本校編制內專任教師。 四、選舉辦法: (一)本校教師成績考核會委員17人,除教務、學務、輔導、教師會代表及人事主管 5人為當然委員外,餘12人由全體教師票選產生。 (二)委員每滿3人應有1人為未兼行政職務教師(不含教師會代表)。任一性別委員應占委員總數三分之一以上。 (三)本案應選委員12名,每人至多得圈選12名。另依得票數列候補委員男女各2名。 (四)任期自111年9月1日起至112年8月31日止。 人事室 敬啟 111.08.22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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