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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放文件格式(ODF)推動範圍級轉檔原則說明
作者 : admin02
本校網頁(www.clvsc.tyc.edu.tw)上傳之附件檔案 -各處室對所負責的頁面(如:行政單位->處室)所上傳之附件檔案 -各處室最新消息公告頁面所上傳之附件檔案(不須對以前最新公告做轉檔) 公文系統上傳之附件檔案 *轉檔原則: 可提供編輯之檔案(如報名表等):除了上傳原檔案外,請另將檔案轉換為開放文件格式一併上傳。 不提供編輯之檔案(如辦法、規章、紀錄等):僅上傳pdf檔案格式。 *推動期程: 本校網頁(www.clvsc.tyc.edu.tw): -各處室對所負責的頁面:請於105年12月31日前將附件檔案轉換完成。 -各處室最新消息公告頁面:即日起附件請依轉檔原則辦理(不須對以前最新公告做轉檔) 公文系統:請於即日起公文附件請依轉檔原則辦理。 附件提供下載供參考,再煩請各處室同仁依轉檔原則處理。 如有轉檔相關問題請洽圖書館(#1722)或總務處(#1611),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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