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r browser does not support JavaScript!

轉知中壢北區扶輪社呂明雄先生成績優異清寒學生獎學金(教務處)
1.設籍桃園市境內之清寒學生,出具清寒證明,且未領有其他獎學金者,為優先考慮
2.107學年上、下學期的學業成績及操行成績在80分以上,體育成績均在75分以上。
3.係為高中的二年級以上的學生。
4.符合申請資格同學請自行下載表格備妥資料於109/1/16前送至教務處。
109申請表.docx 30.63KByte
瀏覽數  
  • 友善列印
  • 新增到收藏夾
  • 分享
將此文章推薦給親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