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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學年度第1學期各科目學業成績計算比率總表(教務處)
作者 : 教務處03
一、依據:桃園市立中壢商業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補充規定第二點辦理。
二、說明:各科目學業成績評量之方式及成績計算比率,經各科教學研究會決議後,於開學一個月內統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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