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助學對象:全國高中職學生具足下列條件: 1、獎勵對象:警察機關編制內現職員工之子女。 2、獎助對象:因公殉職、死亡、殘廢或受重傷之警察機關編制內員工子女。(病故不予受理) 二、助學金額: 1、獎勵部份:學業平均80分以上,每科均須及格。每學期31名,每名獎學金新台幣:伍仟元整。 2、獎助部份:學業平均60分以上,每科均須及格。每學期05名,每名獎學金新台幣:伍仟元整。 3、未領學校或其他單位機構之獎學金。 三、 網址 http://www.swallow.org.tw/index.php/fellowship/appli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