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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109財團法人翰林文教基金會清寒助學金(教務處)
一、 助學對象:高中職在學學生。(本校推薦名額1人)
二、助學金額:新台幣陸仟元。
必要檢附文件:
1.伸請表(請至教務處註冊組索取)
2.戶口名簿正反面影本一份(需含詳紀事)
3.學證正反面影本或在學證明正本
4.以下相關證明文件(2擇1):
A.108-1蓋學校章戳之績單正本(各項成績在60分以上者)
B.在體育、美術、音樂等領域有縣級以上或相當具體優異表現之相關證明,如獎狀、獎杯、獎牌、參賽照片
、作品等影本。
5.(中)低收入戶或村(里)長清寒證明
6.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告知暨同意書(請至教務處註冊組索取)
網址:http://www.hanlin.org.tw/?page_id=22
有需求學生請洽教務處註冊組。
申請日期自公告日起至109年3月31日,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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