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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學務處自108學年度起,舉凡有關學生清寒急難救助、愛心便當及新生制服減免等申請,改由Google表單(桃園市立中壢高商 學生清寒急難救助/愛心便當/新生制服減免申請單)提出申請。
2.111學年度第1學期愛心便當名單申請期限自即日起至111年9月12日(一)止。請各位導師依需求並於申請期限前提出申請。
3.導師於提出申請後,會由訓育組下載資料後彙整並列印申請單予導師及學生家長核對及簽名。
4.請導師事先提醒申請學生,就申請單內容,若有下列事實,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如:低收證明/中低收證明/里長清寒證明/身障證明/醫療證明/醫療收據/入監服刑證明...等),並將證明文件釘於申請單。
5.若有填寫疑問,請電洽訓育組,分機1310 ; 新生制服費減免申請疑問請電洽生輔組蕭永福教官,分機1320,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