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申請截止時間:108年9月12日止,請交至教務處註冊組
助學對象及助學金額:
一、助學對象:
(一)因父、母親或主要經濟負擔者死亡、罹患重大傷病、失蹤、服刑、身障等情形或家庭遭遇重大災難者。
(二)單親、隔代教養、特殊境遇或扶養人口眾多等長期貧困家庭。
二、助學金額:高中(職)組:經評選後,每名發放助學金新台幣8000元整。
申請條件:
申請時應檢具下列證明文件,除第(四)、(五)款得依實際狀況提供外,若有未齊全者,本會將視為無效件處理。但經本會通知於期限內補齊文件者,則仍視為有效件處理。
(一)助學金申請書。
(二)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需蓋有申請時該學期註冊章)。
(三)近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需有記事欄)。
(四)低收/中低收入戶證明、特殊境遇證明、身心障礙手冊、重大傷病卡。
(五)六個月前發生災難、變故或重症等之證明文書
(如死亡證明書、醫療診斷證明書、服刑或重大災害證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