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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財團法人台北行天宮急難濟助辦法(教務處註冊組)
『學生急難濟助』:因家庭經濟突逢變故而影響就學中之國小、國中、高中(職)及大專院校之學生。



申請條件與濟助原則
1.限急難變故發生日起六個月內進行申請,且同一項目於其變故發生之六個月內以濟助一次為原則。
2.當年度已領有政府或其他單位補助者請於轉介申請書註明。
3.申請時應檢具之證明文件:
  ※必 備─
   (1)轉介申請書
   (2)全戶近三個月內戶籍謄本 (記事欄不可省略)
   (3)低收/中低收入戶證明或全戶最新年度國稅局所得資料及財產清冊資

料清單
  ※選 項─
   (1)子女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
   (2)身障手冊或重大傷病卡
   (3)重大事故證明資料:如疾病診斷書、死亡證明、醫療或喪葬費用收

據影本、重大災害證明等。
申請書.pdf 198.9KBy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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