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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2一、二年級重補修名單(教務處)
1.不及格科目可在日校學籍系統學生個人線上系統中進行查詢。
2.依據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第十四條:「學生各學年度取得之學分數,未達該學年度修習總學分數二分之一者,得重讀;該學年度取得之學分數,應包括該學年度結束前補考、重修及補修後取得之學分。」,故若取得學分未達該學年二分之一的學生可選擇重讀,請有意重讀同學於8/9前告知教務處註冊組。
107-2一二年級重補修名單公告.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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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2一二年級重補修名單公告.o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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