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送件截止日:108年9月10日(二)前
壹、目的:為激勵全國雲林籍鄉親「勤學樸實」進取學風,獎助家境清寒或遭遇特殊急難境遇,誠樸奮發、敦品勵學,力爭上游之雲林子弟,特制定【勤樸獎】申請/審頒獎助要點,適時獎掖學子增強勤學心志,以建構育成卓越優勢競爭力。
貳、依據:依本會章程暨108 年4 月28 日第六屆第二次董監事會議決議辦理。
叁、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教育部、雲林縣政府、新北市政府
主辦單位:財團法人雲林同鄉文教基金會
肆、申請對象:
(一)凡雲林縣鄉親學子或旅居全國各縣市雲林籍鄉親子弟(父母親或孩子憑身分證「P」字號認定)。
(二)現就讀全國公私立高中/職(含五年制專科學校一至三年級)及大學(含五年制專科學校四、五年級)在學學生,家境清寒、各科成績符合訂定資格標準者。
(三)年滿25 歲(含)以上之延修學生、公費學生、軍警校學生、推廣教育學生及進修學生,皆不列入本辦法之獎助對象。
伍、學行成績資格標準:
(一)學業成績總平均75 以上。
(二)德行成績:無記過以上懲處者;體育成績70 分以上(身心障礙者不在此限)。
(三)單位學校特案推薦,得衡顧符合「清寒」、「績優」並列證具體事證者。
「資格標準如以上之規定外,餘相關規定如下:」
註:
成績類別 說 明
學業成績 學業成績(一般學科或學習領域)為分數者,請檢附分數成績資料;若為等第者,需檢附學校成績等第與分數換算對照表。
德行成績 無記過以上懲處,並可增檢附學校出具優良行為事實記錄證明
體育成績 申請學生具備身心障礙身分者,則不限制其體育成績。
陸、獎助名額 / 金額:
(一)高中/職組(含五年制專科學校一至三年級)100 名,每名新臺幣10,000 元整。
(二)大學組(含五年制專科學校四、五年級)50 名,每名新臺幣20,000 元整。
(三)特殊境遇組:由高中職組、大學組各別評選2 名;高中職組特別扶助新臺幣30,000元整,大學組特別扶助新臺幣50,000 元整。
柒、申請必備文件:
申請時,應檢具下列証明文件並列入審評成績比例,若有未齊全者,本會將視為無效件
處理;但經本會通知於期限內補齊文件者,則仍視為有效件處理。
(一)2019 第六屆【勤樸獎】獎助學金申請書(附件一;浮貼2 吋半身近照1 張)。
(二)身分證及戶口名簿影本(左下角邊應加簽『與正本相符』並蓋私章)。
(三)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須加蓋學校證明章戳)。
(四)本(107)學年上學期學業成績單(須有體育成績及獎懲記錄並加蓋學校證明章戳)。
(五)清寒證明文件:中低/低收入戶清寒證明(村里長證明無效;惟經過村里長親筆專函推薦者不在此限),如為身心障礙或傷殘者請提供手冊,特殊傷病者請提供重大傷病卡或醫療診斷證明書。
(六)簡易生涯規劃(600 字為原則並以稿紙書寫,略述家庭背景、個人成長『涵括未來讀書升學規劃、抱負、獎助學金應用方向』 等)。
(七)優良行為事實記錄證明:參與政府/教育主管機關辦理之各項全市性或全國性比賽之證明;在校榮譽事蹟、優良表現、社會服務證明,以及其它足以提供審查委員能夠認識、了解你之作品。
捌、本要點所稱【特殊境遇】係指具下列條款之一者:
(一)因父、母或主要經濟負擔者突遭變故、罹患重大傷病、身心障礙或失蹤,以致家境清寒勉
(二)家境特殊貧困,單親、隔代教養或扶養人口眾多且家庭成員中有巨額醫藥花費並需負擔家計者。
(三)具有上述兩點條款者,必須檢附特殊清寒證明文件:低收入戶證明、清寒證明、身心障礙手冊、重大傷病卡或醫療診斷證明書等相關證明文件。
玖、受理期限:自即日起至108 年9 月13 日(星期五)截止。
(郵戳為憑,請把握時效,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歉難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