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108年11月21日臺教學(二)字第1080170438號函辦理。
二、為鼓勵年輕學生關心社會,培養公民基本法律素養,提供高中職、大專校院及研究所以上年輕學子法律基礎、影像製作及攝影課程,並藉由影像拍攝實作過程,探索與學習如何運用法律基本素養參與公民社會之理性討論。
三、活動辦法說明如下:
(一)辦理日期及地點:109年2月8日至9日假臺大法律學院及中華電信會館辦理,為期2天。
(二)報名資格:
1、高中職組:凡就讀公私立高中(職)之在校生均可組隊報名,每隊3-4人。
2、大專校院/研究所組:全國大專校院之大學生、研究生及畢業2年內校友,不限科系均可組隊報名參加(惟隊伍中需有1人為法律系學生或畢業校友),每隊3-4人。
(三)錄取名額:正取6隊、備取2隊(主辦單位可視情況增減)。
四、檢附報名簡章、報名表及相關附件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