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09年1月30日桃教終字第1090007386號函(前函諒達)辦理。
二、因應108學年度第二學期開學日延後至2月25日(星期二),旨案選拔及表揚活動六、收件日期延後修正如下:
(一)原訂109年2月21日(星期五)下午4時前,延後至109年2月27日(星期四)下午4時前:推薦單位將候選人身分證....(以下略)送達各區公所。
(二)原訂109年2月27日(星期四)下午4時前,延後至109年3月6日(星期五)下午4時前:各區公所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市瑞豐國小(以下略)。
三、請各單位協助運用網站、社群網站及即時通訊軟體LINE群組宣傳周知。
四、本案若有疑問,請逕洽瑞豐國小教務處教學組長黃雅菁,連絡電話:03-3682787分機211。
五、旨案修正版請逕至本局網站/便民服務/檔案下載/公務檔案(網址:https://www.tycg.gov.tw/edu/index.j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