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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函轉財團法人台北市關渡宮109年助學金申請(教務處)
請有需求且符合辦法之學生提出申請,詳情內容參閱附件『財團法人台北市關渡宮 109 年助學金辦法』。
 
 
獎助對象:
凡戶籍地在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基隆市、宣蘭縣、新竹縣、新竹市、苗果縣、花蓮縣、台泉縣,就
讀國內各公私立大專院校、高中職及國中之日間部學生,具正式學籍,且未享公費者。
 
受理對象,25 歲(含)以下就讀:
(一)大專:各公、私立大學、二技、四技、二專、五專四至五年級學生(不含:夜間部、進修學士、推廣教育在職專班、研究所學生)。
(二)高中、職:各公、私立高中職、五專一至三年級學生(不含:夜間部、職業進修學校學生)。
(三)國中:國中一至三年級學生。
 
申請標準:
(一)學期成績(1 08 學年度第一學期) :大專、高中職 65 分以上,國中 60 分以上。操行成績: 80 分以上(無操行分數者摘錄老師評語)。國中生須附向學校申請有智育平均分數之成績單,否則不予受理。(註:申請人數超過錄取名額時.,以智育平均成績高低依序錄取。)
 
(二)領有當年度縣市政府或鄉鎮市區公所低投入戶、中低收入戶證明。
 
 
 
申請日期: 109 年 2 月 17 日起至3  月 6 日止,逾期恕不受理。
 
校內協助送件,收件申請截止日為109年2月27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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