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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桃園市109年度推行小康計畫仁愛奬助學金(進修部教學組)
一、目的:為鼓勵本市低收入戶子女順利完成學業,增進謀生技能,期能步入小康社會。
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承辦單位:桃園市立竹圍國民中學。
申請資格:
設籍本市
6
個月以上(
10
8
年
9
月
1
日前設籍桃園市
,由學校審核認定之)各區公所列冊登記
低收入戶
之子女就讀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
(
不含研究所
)
、高中職及就讀本市各國中小學生。
(
低收入戶證明有效期限須超過
10
9
年
3
月
31
日
)
108
學年第一學期
在校期間無記小過
(
含
)
以上紀錄者
(
銷過及功過相抵者均不符合申請資格
)
。
未
具
有公費
生資格
。
桃園市109年度推行小康計畫仁愛獎助學金計畫.doc
52KByte
桃園市109年度推行小康計畫仁愛奬助學金申請表.doc
58KBy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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