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轉知內政部辦理「防災士LOGO設計徵選活動企劃書」活動,請轉知所屬學校之教職員及學生踴躍參加。
2.依據內政部109年5月11日內授消字第10908222951號函辦理。
3.旨揭活動自即日起至109年7月15日(三)受理作品投稿,作品應包含彩色稿、單色稿以及「防災士」LOGO文字字型,彩色稿應附上標準色彩及字體說明、設計理念說明(300字以內),全數作品提供評選委員進行書面評選,根據表達契合性(50%)、創意性(20%)、美感(30%)3項評選指標,選出特優等計10名優秀作品,並將擇期公開頒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