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轉知:「109學年度全國學生創意戲劇比賽實施要點」。
2.相關資訊,請參閱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網站(http://www.arte.gov.tw),請逕行下載。
3.本比賽修正重點為連續2年(106、107學年度)均獲得同類組決賽特優者,得逕行參加決賽等規定,惠請轉知參賽相關人員詳閱實施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