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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09年9月23日桃教資字第1090086129號函辦理,
訂定本校新進人員資安宣導單,如附檔,請本校同仁遵循資安相關規定。
桃園市立中壢商業高級中等學校
新進人員資安宣導單
1. 資安宣導:密碼換新、程式更新、下載要當心。
2. 辦公環境內必須使用機關提供之資訊設備、網路,及規定之軟體,不得使用個人私有設備及中國廠牌產品,
公務設備亦不得連結個人私有手機上網。若有業務上的需求,必須經資安長同意後,列冊管理並定期檢討。
3. 上班期間不應連結非公務需要之網站,並避免連結惡意網站或釣魚網站,如發現異常連線,請通知資安窗口。
4. 不得使用公務電子信箱帳號登記做為非公務網站的帳號,如社群網站、電商服務等。
5. 公務資料傳遞及聯繫必須使用公務電子郵件帳號,不得使用非公務電子郵件傳送或討論公務訊息。
6. 即時通訊軟體使用應注意不得傳送公務敏感資料。
7. 傳送公務資訊應有適當保護,例如加密傳送。
8. 帳號密碼必須妥善保存,並遵守機關規定,如有外洩疑慮,除儘速更換密碼外,並應通知資安窗口。
9. 主動通報資安事件或可能資安風險者,依規定獎勵。
10. 未遵守機關資安規定,初次予以告誡,若持續發生或勸導不聽者,依規定懲處;若因而發生資安事件,加重處分。
11. 有資安疑慮或異常時,應即時通報資安窗口。
12. 應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及資通安全管理法。
13. 資安訊息網址:首頁>行政單位>圖書館>※資通安全專區>資安宣導
( http://www.clvsc.tyc.edu.tw/files/15-1000-31714,c3037-1.php )
14. 資安宣導人:圖書館主任梁家玉
- 聯絡人:圖書館技士蔡煌濱
- 聯絡方式:(03)4929871分機1722
- 電子郵件:library@clvsc.tyc.edu.tw
新進人員簽名: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本宣導單1式2份,由新進人員及宣導人各執1份)
桃園市立中壢高商_LIB06新進人員資安宣導單_20200924_v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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