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本局109年8月28日桃教小字第1090074934號函暨同年8月28日桃教小字第10900749341號函辦理。
二、 本案依各校原住民學生人數比例、申請人數、歷年開設情形、鄰近地區學校申請開班情形及各族語別分配情形等,核定開辦班級數共計59班。
三、 本案請學校轉知原住民學生族語認證考試精進班之開班訊息。另核定為資源共享班(註記*者)者,開放本市市立高中及國中學生依其需求參加;欲參加「資源共享班」學生,請學校協助填寫報名表並電洽資源共享班開班學校,協助學生於109年10月13日(星期二)前完成報名事宜,以維護學生學習權益。
四、 本案因各校授課教室可容納學生數不一,有關資源共享班報名人數由開班學校本權責自行卓處。
五、 檢附開班核定一覽表及報名表等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