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對象與條件
全國國中、高學生, 符合下列四項條件者,得提出申請:
一、因家庭經濟貧困,以致無法負擔就學所需費用者。
二、家庭狀況符合下列之一者:
(一) 父母親一方 因故並未養育子女 ,由單親獨力養育者。
(二) 父母親因 故並 未養育子女 ,而 由其他親 友養育者 。
(三) 家中成員罹患重大疾病,需支付龐醫藥費用者。(檢附醫生證明)
(四) 主要照顧者經濟收入微薄或不穩定,而難以維持家計。
(五) 家庭遭逢遽變,頓時失去經濟收入或必須負擔龐大支出者。
(六) 其他狀況導致家庭經濟貧困,以無法負擔就學所需費用者 。
三、願意且能夠詳實說明已接受政府或其他社福團體之同性質補助者。
四、個性 積極、主動樂觀, 且認同本會「推動社關懷青年 ,帶動青年關懷社會」 之精神者。
符合需求欲提出申請者請至教務處註冊組領取領取申請表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