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旨揭簡章增訂說明,係依據教育部110年5月20日臺教技(一)字第1100071645號函同意備查之「因應疫情應變機制」訂定,並經本會110學年度緊急事件處理小組第2次會議決議通過。
二、 依前揭「因應疫情應變機制」,因疫情影響取消各招生校系科(組)、學程第二階段指定項目到校甄試評分項目,改採「書面審查資料成績」評比,將到校甄試項目占比平均分配至統一入學測驗成績與書面審查資料成績兩大項。
三、 因所有考生甄試總成績評比方式相同,仍以原定簡章招生名額錄取,不提供外加名額,依所有考生之甄試總成績高低決定該校系科(組)、學程最低錄取標準,並依招生名額決定正取生,並得列備取生或不列備取生。
四、 原訂辦理指定項目甄試費用,因應停辦到校甄試項目故由750元調整為單項新臺幣500元,並維持本委員會審查通過之低收入戶考生免繳費,中低收入戶考生減免 60%,以招生簡章所訂方式繳交各校指定項目甄試費。
五、 離島地區考生視訊面試作業同步取消。
六、 考生參加旨揭招生時,仍須於簡章規定之期限內,完成報名、備審資料上傳及繳交指定項目甄試費用等各階段作業。
七、 旨揭簡章增訂說明業已公告於本委員會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