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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公教人員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加發補助要點」業經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於110年6月30日訂定發布,並自110年7月1日生效(人事室)
主旨:「公教人員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加發補助要點」業經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於110年6月30日訂定發布,並自110年7月1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0年6月30日總處給字第11040006462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及相關附件各1份。
附件1.pdf 103.09KByte
附件2.pdf 333.31KByte
附件3.pdf 133.65KByte
附件4.pdf 196KByte
附件5.pdf 319.24KBy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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