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本校110學年度教師成績考核會委員選舉。
依據: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第9條。
公告事項:
一、 選舉時間:110年8月31日(星期二)8:00起至9月1日(星期三)16:00時止。
二、實施地點:本校人事室。
三、實施對象:本校編制內專任教師。
四、選舉辦法:
(一)本校教師成績考核會委員17人,除教務、學務、輔導、教師會代表及人事主管 5人為當然委員外,餘12人由全體教師票選產生。
(二)委員每滿3人應有1人為未兼行政職務教師(不含教師會代表)。任一性別委員應占委員總數三分之一以上。
(三)本案應選委員12名,每人至多得圈選12名。另依得票數列候補委員男女各2名。
(四)任期自110年9月1日起至111年8月31日止。
人事室 敬啟 110.0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