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轉知有關長庚醫療財團法人桃園長庚紀念醫院等6家醫療機構防疫期間執行健康檢查之相關措施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為鼓勵同仁重視自我健康管理,定期健康檢查,桃園市政府與旨揭6家醫療機構洽談110年優惠健康檢查方案,以提供同仁多元選擇,並業以110年3月11日府人給字第1100057196號函轉知各機關學校,現各醫療機構因應疫情訂有相關措施,請轉知規劃前往上開醫療機構進行健康檢查之同仁配合辦理。如對上開醫療機構提供之各項健康檢查方案有疑義者,得逕洽各醫療機構。
二、檢送本府公教員工110年優惠健康檢查醫療機構防疫期間執行健康檢查之相關措施一覽表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