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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本市高級中等學校技術職業教育教學中心(以下簡稱技職教育中心)辦理110學年度第1學期技術型高中學習歷程檔案工作坊系列第2場及第3場(教務處)
說明:
一、依據本市110學年度精進高級中等學校課程與教學計畫辦理。
二、因應108學年度起新課綱之課程推動實施,本市技職教育中心為提升設有職業類科學校推動學生學習歷程檔案情形,推動跨校教師交流與專業成長,茲規劃旨揭工作坊系列共3場。
三、本場次為旨揭工作坊系列第2場及第3場,相關訊息如下:
(一)時間:
1、第二場-110年10月19日(星期二)上午10時至12時。
2、第三場-110年10月26日(星期二)上午10時至12時。
(二)地點:線上進行,meet網址於報名錄取後以電子郵件寄送通知。
(三)流程:
1、上午10時至10時10分:線上報到。
2、上午10時10分至11時40分,線上增能工作坊;講師為臺中市立臺中第一高級中等學校陳光鴻教師。兩場次主題如下:
(1)第二場-學習歷程檔案製作引導技術02結構化設計引導。
(2)第三場-學習歷程檔案製作引導技術03學檔優化的兩條路。
3、上午11時40分至12時:交流與討論。
(四)參加人員:
1、本案係推動十二年國教新課綱重點辦理項目,請貴校每場次薦派學習歷程檔案業務承辦教師及課程諮詢教師各1人參加;為工作坊內容延續性,建議兩場次薦派相同人員參加。
2、非學校薦派參加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
(五)報名方式:線上報名,請於110年10月15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上網報名。網址:https://tinyurl.com/3dt2rpex
四、本局同意本市市立學校薦派之2名教師參加旨揭工作坊期間,經學校同意後核予公(差)假,並依本局110年2月1日桃教高字第1100009361號函檢送之「桃園市立高級中等學校公(差)假派代需求核定項目一覽表」所列之事由,由學校本權責逕核予所屬教師課務派代。請國立學校及私立學校本權責核予薦派參加教師公(差)假及課務排代。非學校薦派參加教師,請學校本權責核予參加教師公(差)假參加,課務自理。
五、參與人員將依課程核予每場2小時研習時數,如有其他事宜,請洽本案聯絡人:本局陳鴻金課程督學,聯絡電話:(03)4929871分機1232。
六、本市技職教育中心工作坊之相關經費由本市110學年度精進高級中等學校課程與教學計畫及相關經費支應。
公文.pdf 160.43KBy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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