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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宜蘭縣109年第2次中等以上學校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注意事項(教務處)
說明:
一、依據宜蘭縣政府109年8月20日府教學字第1090137349號函辦理。
二、本案如有疑問,請逕洽宜蘭縣凱旋國中林均鍈組長(電話:03-9255600分機405)或宜蘭縣政府
 
教育處學管科林家穎小姐(電話:03-9251000分機2676);使用網路系統問題,請逕洽教網中心方志
 
倫老師(電話:03-9369968分機331)。
 
 
申請資格:
(一)設籍本縣,並在國內大學、獨立院校、專科學校及高中(職)校之學生(不含夜校、補校、研究所
 
、實習生、在職進修、空中大學)。學業平均成績八十分以上及操性成績八十分以上(學業平均成績
 
及操性成績為等第者,需檢附學校成績等第與分數換算對照(應)表,如無操行量化成績者,需檢附無
 
申誡(警告)以上懲處之成績證明書正本以資證明)。
(二)高中(職)、五專、大學(含二專、二技、四技)一年級新生於第二學期起始可申請,畢業當學期成
 
績亦不得申請。
 
開放網路申請日期(逾期恕不受理):
 
(二)第二次(以第二學期成績申請):每年9月1日至 9月20日下午五點止。
 
 
一律為網路申請,詳情規定及操作、網路統網址請參查附件"申請注意事項"說明:
 
切結書於"申請注意事項"最後一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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