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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轉知教育部委託國立清華大學辦理之「110-111年度技高、技專學習歷程審查審議計畫」新竹場調整為110年12月11日(教務處)
一、  依據教育部110年11月23日臺教技(一)字第1100161193號函及本局110年11月15日桃教高字第1100104396號函續辦理(諒達)。  
 
二、  旨揭場次辦理日期原定為110年12月18日(星期六),因故異動為110年12月11日(星期六)。  
 
三、  如有相關報名疑義,請洽該計畫李禹彤助理詢問,電話:0961110546或E-mail:yutunglee@gapp.nthu.edu.tw。 
 
公文.pdf 131.33KBy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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