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旨揭招生111學年度試務重大變革如下:
(一) 依據教育部108年7月16日臺教技(一)字第1080100931號函同意備查,111學年度起乙級技術士證之優待加分標準依其職類與招生類別之高、中及低不同相關度,加分比率依序分別為15%、8%及4%。
(二) 依據教育部109年8月6日臺教技(一)字第1090108352號函同意備查,111學年度起增列領有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及格證書者納入報名資格,得依招生簡章所採認之證書類科報名,並得增加甄審實得總分15%或8%。
(三) 因應自108學年度起入學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須依就讀學校每學年規定時間內,上傳就學期間之學習歷程檔案資料至學習歷程學校平臺,旨揭招生自111學年度起,參採考生就讀高級中等教育階段之學習歷程資料,作為指定項目甄審之備審資料審查(以下稱為學習歷程備審資料)。學習歷程備審資料包含「修課紀錄」、「課程學習成果」、「多元表現」與「自行撰寫及上傳資料」,採用網路上傳(或勾選)學習歷程備審資料,至所報名之校系科(組)、學程審查,相關說明如下:
1、 具備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之考生,其「修課紀錄」第一至第五學期由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提供,第六學期則由考生上傳至本委員會。
2、 「課程學習成果」及「多元表現」,可經由考生同意及勾選後,由「學習歷程中央資料庫」釋出考生之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至本會,提供至申請之校系科(組)、學程審查。
3、 「自行撰寫及上傳資料」皆由考生自行撰寫及上傳,每一項目僅能上傳1個PDF檔案(不得上傳影音檔),考生須分項上傳檔案資料至對應欄位。
4、 「不具有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或「未勾選同意釋出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至本會」之考生,學習歷程備審資料一律以網路上傳PDF檔案方式繳交。
二、 其餘重要注意事項說明如下:
(一) 旨揭招生資格審查作業,仍維持網路登錄資料後再郵寄紙本文件至本會審查之作業方式,考生皆須通過資格審查後,始能進行網路報名及指定項目甄審作業。
(二) 111學年度指定項目甄審繳費方式由各甄審學校自訂,本會網路報名系統不再提供考生郵政劃撥單列印功能。請考生完成網路報名確定送出作業後,於各所報名之校系科(組)、學程所訂截止日前,依各校所訂方式繳交指定項目甄審費用,各校系科(組)、學程之繳費方式及截止時間,請參閱招生簡章或本會網站「甄審簡章查詢系統之「各校系科(組)、學程甄審條件」。未依規定期限及方式完成繳交甄審費用之考生,視同放棄參加指定項目甄審之資格。
三、 旨揭招生各階段重要日程及其他詳細規定,務必詳閱招生簡章,招生簡章訂於110年12月9日起於招生官網公告(https://www.jctv.ntut.edu.tw/enter42/skill/)並提供下載,簡章查詢系統於同日10:00起開放查詢使用。
四、 本會預定於110年12月中旬辦理招生試務作業流程宣導說明會,辦理時間及方式將另函通知。
五、 若貴校有附設進修學校(進修部)或實用技能班(學程),務必請協助轉知,本會不另發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