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111學年度起,旨揭入學招生參採申請生就讀高級中等教育階段之學習歷程資料,作為第二階段複試之備審資料審查(以下稱學習歷程備審資料)。
(一) 學習歷程備審資料包含「修課紀錄」、「課程學習成果」、「多元表現」及「自行撰寫及上傳資料」,於第二階段報名時以網路上傳(或勾選)學習歷程備審資料,至所報名之校系(組)、學程審查。
(二) 「課程學習成果」及「多元表現」,可經由申請生同意及勾選後,由「學習歷程中央資料庫」釋出申請生之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至本委員會,提供至申請之校系(組)、學程審查。
(三) 同意釋出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至本委員會之申請生,須於111年4月11日10:00起至111年4月21日21:00止,至本委員會「校系(組)學程上傳檔案勾選清單預擬練習版」,檢視本委員會所取得之一~四學期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含修課紀錄、課程學習成果及多元表現)。如有疑義者,須於111年4月21日21:00前,向就讀學校提出疑義申請,逾期或未依本簡章規定提出疑義申請者,視同確認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概不受理複查及申訴。
(四) 報名旨揭招生並同意釋出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之申請生,須依招生日程辦理檔案檢視與疑義處理,相關事項另函說明。
二、 應屆畢業生之「第六學期修課紀錄(PDF檔)」須由就讀學校將參加學科能力測驗所屬應屆畢業生之「第六學期修課紀錄」上傳至本委員會,上傳期間為111年5月12日10:00起至111年5月13日17:00止。另訂於111年5月16日10:00起至111年5月17日17:00止開放應屆畢業生查詢第六學期修課紀錄。
三、 第二階段複試之「資格審查資料」為必繳資料,申請生一律須繳交「學歷證件」作為各校資格審查之用。申請生將「學歷證件」製成PDF檔,於各校規定上傳截止日前,至本招生「資格審查暨學習歷程備審資料上傳系統」完成上傳。
四、 旨揭招生簡章訂於110年12月9日起於本招生官網(https: //www.jctv.ntut.edu.tw/caac/)公告發售,並提供下載,簡章查詢系統於同日10:00起開放查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