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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桃園市111年模範公務人員名單(人事室)
主旨:轉知核定桃園市政府秘書長黃治峯等17人為本市111年模範公務人員(如後附名冊),請查照。
說明:依桃園市表揚模範公務人員實施要點規定,本市模範公務人員頒給獎牌1面、獎金新臺幣5萬元及公假5日(公假5日須於112年3月31日前請畢);並將另函通知頒獎事宜。
附件1.pdf 80.36KBy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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