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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宣導公務人員一般健康檢查實施要點,業將四癌篩檢列為檢查項目,並請同仁多加利用(人事室)
主旨:轉知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函以,為配合衛生福利部「第四期國家癌症防治計畫(108-112年)」,請協助宣導公務人員一般健康檢查實施要點,業將四癌篩檢列為檢查項目,並請同仁多加利用,請查照。
說明:依本府人事處案陳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111年4月14日公保字第1110004394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附件1.pdf 97.02KBy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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