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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111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招生第二階段報名重要注意事項 (教務處)
一、 請各校輔導通過第一階段統測成績篩選之考生,完成第二階段報名,說明如下:
(一) 旨揭入學招生第二階段報名系統(含學習歷程備審資料上傳作業)於111年6月2日(星期四)10:00起開放考生使用。學習歷程備審資料上傳暨繳費截止日期由各校系科(組)、學程自訂。系統開放時間為每日8:00起至21:00止(首日為10:00起至21:00止),系統於21:00準時關閉,此時正在進行上傳中的學習歷程備審資料將無法完成上傳,請考生特別注意,務必預留時間上傳學習歷程備審資料。
(二) 第二階段繳費查詢系統獨立為一系統,兩系統作業系統操作順序互不影響,考生務必於各校所訂截止時間內完成第二階段報名(含學習歷程備審資料網路上傳)及繳費作業。
二、 111學年度起,旨揭入學招生參採考生就讀高級中等教育階段之學習歷程檔案,作為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之備審資料審查,相關說明如下,惠請輔導貴校所屬考生:
(一) 「B-1.專題實作及實習科目學習成果(含技能領域)」為必採項目,如考生中央資料庫未具有相對應「B-1.專題實作及實習科目學習成果(含技能領域)」之資料,上傳模式選擇「勾選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者,將無法完成報名。
(二) 上傳模式為「自行上傳PDF檔案」之考生,系統不會呈現考生在學期間之幹部經歷給大學端,考生須向就讀學校索取相關證明,並自行上傳,始能將幹部經歷呈現給申請之大學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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