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符合資格學生依簡章於期限內提出申請
獎助對象
一、申請者的父母或是主要照顧者罹癌,正在接受治療中或是曾經罹癌;導致家中經濟陷入困難。
二、申請者為就讀國內各公私立國中小、高中職、大專院校;須為正式學制並具有學籍證明(不合年滿25 歲(含)以上、研究所以上學生、延修學生、軍警校學生、推廣教育學生、空中大學學生或在職進修學生)。
三、申請者110 學年下學期學科成績平均達60 分以上;德性分數的60分以上。
申請期間:自111 年8 月1 日起至111 年10 月15 日止(將視實際情況,額滿提前截止)。
詳情請參閱附件簡章及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