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r browser does not support JavaScript!

轉知「公教人員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加發補助要點」業經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於110年6月30日訂定發布,並自110年7月1日生效(人事室)
主旨:「公教人員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加發補助要點」業經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於110年6月30日訂定發布,並自110年7月1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0年6月30日總處給字第11040006462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及相關附件各1份。
附件1.pdf 103.09KByte
附件2.pdf 333.31KByte
附件3.pdf 133.65KByte
附件4.pdf 196KByte
附件5.pdf 319.24KByte
瀏覽數  
  • 友善列印
  • 新增到收藏夾
  • 分享
將此文章推薦給親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