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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財團法人行天宮文教發展促進基金會助學金(教務處)
助學對象及助學金額: 一、助學對象: (一)因父、母親或主要經濟負擔者死亡、罹患重大傷病、失蹤、服刑、身障等情形或家庭遭遇重大災難者。 (二)單親、隔代教養、特殊境遇或扶養人口眾多等長期貧困家庭。 二、助學金額:高中(職)組:經評選後,每名發放助學金新台幣8000元整。 申請條件: 申請時應檢具下列證明文件,除第(四)、(五)款得依實際狀況提供外,若有未齊全者,本會將視為無效件處理。但經本會通知於期限內補齊文件者,則仍視為有效件處理。 (一)助學金申請書。 (二)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需蓋有申請時該學期註冊章)。 (三)近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需有記事欄)。 (四)低收/中低收入戶證明、特殊境遇證明、身心障礙手冊、重大傷病卡。 (五)六個月前發生災難、變故或重症等之證明文書 (如死亡證明書、醫療診斷證明書、服刑或重大災害證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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