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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宣導桃園市自今(111)年1月1日起推動「生熟廚餘全回收」政策。(學務處)
本市自即日起推動『生熟廚餘全回收』政策,可回收廚餘包括被拋棄之生、熟食物及其殘渣,含葉菜、水果、果皮及茶葉渣等;不可回收廚餘則包括硬質類、柔韌類及其他難分解之蚌殼、蚵殼、牛、羊、豬大骨、鳳梨芽冠、玉米芯、甘蔗皮、茭白筍殼、竹筍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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